法令轉知

105-01-19
<桃園市政府函>訂定「桃園市優良地政士評選及獎勵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生效。
105-01-11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內政部認可南投縣地政士公會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案核准期限自105年1月7日起3年。
105-01-11
<會議紀錄>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104年12月4日第七屆第13次理監事聯席會及第七屆第4次監事會會議紀錄。
105-01-07
<桃園市政府函>函轉有關地政士申請開業登記事務所名稱得否含有外國文字、阿拉伯數字及羅馬文字等一案。
105-01-07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為內政部修正該部100年1月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3579號函有關公司法人申辦法人分割登記之申請期限,並自105年1月8日施行。
104-12-25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修正「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跨縣市代收服務作業原則」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跨所代收服務作業原則」,並修正全文。
104-12-17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有關農地登記簿已有興建完成農舍之註記,但該農舍尚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該農地移轉時,應否要求一併移轉農舍並審查其承受人資格疑義一案。(:農地於登記簿上有未辦建物保存登記農舍之註記,於移轉該農地時,須符合下列要件:1.農舍須一併同時移轉與同一承受人。 2.須審查承受人是否符合無自用農舍之要件。【詳細函示內容,請參照附件】)
104-12-17
<桃園市政府>為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共同營造良好的職場環境,請事業單位落實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104-11-25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配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9條之修正,內政部76年6月15日台內地字第511182號函釋停止適用。
104-11-2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配合財政部訂頒契稅申報書修正格式並便利申報(代理)人填寫附聯資料,本局契稅申報書修正為A3格式(含契稅申報書附聯),提供臨櫃申報案件填寫,申報時採A3或A4格式申報書均受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