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104-11-17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內政部104年7月31日「研商精進建物測繪登記相關業務第2次會議」議題三決議內容,請會員配合辦理。
104-11-17
<桃園市政府函>訂定「桃園市政府地政士業務檢查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生效。
104-11-17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書函>為擴大租稅宣傳效益,請會員踴躍加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facebook社群網站及LINE@生活圈。
104-11-12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內政部認可中華不動產法治暨政策協會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案,核准期限自104年10月30日起3年。
104-11-10
<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105年度重新規定地價暨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會議紀錄。
104-11-05
<內政部函>修正「辦理不動產交易各項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注意事項」一份,自即日生效。
104-11-05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地政士倘欲於同址以同事務所名稱登記開業,是否應強制規範以聯合事務所登記開業,及地政士申請開業登記是否不得與其他已登記之事務所名稱相同,詳附件。
104-10-29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104年10月19日起生效。
104-10-22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104年9月18日第7屆第12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104-10-08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轉內政部認可彰化縣地政士公會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案,核准期限自104年9月16日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