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新北市開業地政士林0欽違反地政士法第18條及第26條第1 項規定一案:有關本案地政士受託辦理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未與義務人聯絡接觸,僅透過銀行承辦協助核對義務人身分且未詳盡說明契約內容及效力等情 115-10-28 下載檔案:桃園市政府-原新北市開業比政士林0欽違反地政士法第18條及第26條第1 項規定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