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函>「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將自今(111)年5月1日施行,請貴單位協助並轉知所屬機關,於核發說明二業管登記(設立)證明文件或執業執照(證書、許可函、核備函等)時,協助宣導正確投保觀念,詳如說明。 111-04-29 下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