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102-07-15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11 日 台財稅字第 10200088250 號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部分 部 長 張盛和 下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