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104-07-09
<桃園市政府函>「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自104年6月25日生效,原「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自同日廢止。
104-07-03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廠商提供不同消費者簽署之個別磋商條款內容大致相同,是否即得認定為定型化契約疑義一案,茲檢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4年6月11日院臺消保字第1040030823號函影本一份供參。
104-07-03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訂定「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生效果。
104-07-03
<桃園市政府函>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691號令公布。
104-06-25
<內政部公告>廢止李麗凰地政士所領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
104-06-25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為有效執行相關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機制,並強化防制洗錢相關措施,敬請轉知貴屬會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如有發現疑似洗錢交易行為時,應向所屬公會通報。
104-06-16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本市與南投縣政府所轄登記機關自6月8日起新增6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
104-06-11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本市與連江縣政府所轄登記機關自即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
104-06-11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本市與嘉義市政府所轄登記機關自即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
104-06-05
<內政部函>為達成戶籍謄本減量之目標,請依本部104年1月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00856號函示(詳附件),落實應用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查詢戶籍資料,並持續加強向相關公會會員及洽辦業務之民眾溝通說明免附戶籍謄本之便民措施。
104-06-05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新北市開業地政士代理申辦贈與登記案件所附印鑑證明涉及偽造,已違反地政士法第18條規定並經新北市政府地政士獎懲委員會予以懲戒一案………..。
104-06-05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本市與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金門縣、臺中市、澎湖縣政府所轄登記機關自104年6月1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
104-06-04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本市與新竹縣、臺南市、高雄市政府所轄登記機關自104年6月1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
104-06-02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本市與新竹市政府所轄登記機構自即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
104-05-22
<內政部函>有關認定地政士違反地政士法第27條第2款「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之具體要件,詳附件說明。
104-05-19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檢送行政院審議通過之「桃園市政府104-105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實施期程自104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104-05-19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本市境內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申請容積移轉案件,自即日起免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所核發之「林業試驗地」證明文件。
104-05-19
<內政部函>檢送內政部公告之「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104-05-19
<新北市政府函>新北市政府與嘉義縣合作代收地政案件服務一案,自104年5月1日起新增「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等7個代收項目。
104-05-19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桃園市政府與台東縣、嘉義縣政府所轄登記機關自即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詳如附件說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