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105-01-07
<桃園市政府函>函轉有關地政士申請開業登記事務所名稱得否含有外國文字、阿拉伯數字及羅馬文字等一案。
105-01-07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為內政部修正該部100年1月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3579號函有關公司法人申辦法人分割登記之申請期限,並自105年1月8日施行。
104-12-25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修正「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跨縣市代收服務作業原則」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跨所代收服務作業原則」,並修正全文。
104-12-17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有關農地登記簿已有興建完成農舍之註記,但該農舍尚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該農地移轉時,應否要求一併移轉農舍並審查其承受人資格疑義一案。(:農地於登記簿上有未辦建物保存登記農舍之註記,於移轉該農地時,須符合下列要件:1.農舍須一併同時移轉與同一承受人。 2.須審查承受人是否符合無自用農舍之要件。【詳細函示內容,請參照附件】)
104-12-17
<桃園市政府>為保障勞工勞動權益;共同營造良好的職場環境,請事業單位落實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104-11-25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配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9條之修正,內政部76年6月15日台內地字第511182號函釋停止適用。
104-11-2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配合財政部訂頒契稅申報書修正格式並便利申報(代理)人填寫附聯資料,本局契稅申報書修正為A3格式(含契稅申報書附聯),提供臨櫃申報案件填寫,申報時採A3或A4格式申報書均受理申報。
104-11-17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內政部104年7月31日「研商精進建物測繪登記相關業務第2次會議」議題三決議內容,請會員配合辦理。
104-11-17
<桃園市政府函>訂定「桃園市政府地政士業務檢查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生效。
104-11-17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書函>為擴大租稅宣傳效益,請會員踴躍加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facebook社群網站及LINE@生活圈。
104-11-12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內政部認可中華不動產法治暨政策協會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案,核准期限自104年10月30日起3年。
104-11-10
<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105年度重新規定地價暨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說明會會議紀錄。
104-11-05
<內政部函>修正「辦理不動產交易各項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注意事項」一份,自即日生效。
104-11-05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地政士倘欲於同址以同事務所名稱登記開業,是否應強制規範以聯合事務所登記開業,及地政士申請開業登記是否不得與其他已登記之事務所名稱相同,詳附件。
104-10-29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104年10月19日起生效。
104-10-22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104年9月18日第7屆第12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104-10-08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轉內政部認可彰化縣地政士公會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案,核准期限自104年9月16日起3年。
104-10-08
<內政部函>有關陸資在臺購買預售屋事宜,詳參閱附件。
104-10-08
<內政部函>內政部104年8月28日研商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4次會議紀錄。
104-10-08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有關被繼承人第一順序親等較近部分子女於繼承發生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如同屬親等較近之他繼承人均拋棄繼承者,其繼承人暨應繼分如何認定一案,請依內政部函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