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106-09-18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函>有關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請本市停止實施不動產登記可免附印鑑證明措施一案。
106-09-18
<案例宣導>會員與民眾間因「服務費用」衍生消費糾紛案例宣導。(會員應注意報價、委任、收費以避免衍生消費糾紛)
106-08-18
<金門縣政府函>函轉內政部有關宣導農舍興建後移轉造成消費糾紛爭議案。
106-08-18
<內政部函>「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宣導摺頁。
106-08-18
<內政部函>「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及沿海保護區案件收件收費標準」
106-08-18
<會議紀錄>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八屆第6次理監事聯席會暨第八屆第6次監事會會議紀錄。
106-08-18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關於自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辦理不動產登記可不再檢附印鑑證明1案,基於恐有不動產交易安全漏洞產生之虞,本會謹表異議並建請應予儘速停止試辦施行,以期保障人民財產權益。
106-07-31
有關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請內政部研提配合洗錢防制法新制於106年6月28日施行之配套措施案。
106-07-31
<內政部函>轉知法務部調查局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1 Action Task Force ,簡稱FATF) 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及其他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名單。
106-07-31
<會議紀錄>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106年7月5日召開「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提列項目與金額基準(草案)」研商會議紀錄。
106-07-31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函>為節省您申報的時間,代理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案件,請多利用網路申報方式辦理。
106-07-14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受委任申辦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自106 年7 月1 日起受任人除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外,亦得以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及其他經財產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採用網申報,並多加使用。
106-07-14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函>檢送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宣傳海報一份。
106-07-06
<桃園市政府函>函轉內政部認可臺灣不動產物業人力資源協會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案,核准期限自106年6月22日起3年。
106-07-06
<桃園市政府函>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106-07-06
<桃園市政府函>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
106-07-06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指定律師、會計師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第5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型態及同條項第2款之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第3款、第5款之律師、會計師,不適用第9條第1項申報規定,業經行政院於106 年6月27日以院臺法字第1060091612號令發布,並自106年6月28日生效。
106-07-06
<財政部北區國說局桃園分局函>為推行電子化政府政策,提供便民服務,自106 年7月1日起,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案件可依(一)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二) 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三)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如金融憑證)等憑證網路申辦。
106-06-27
<轉知內政部函>洗錢防制新法將於106年6月28日施行,相關內容請詳參附件內文。
106-06-23
內政部106.6.22台內營字第1060808400號令訂定「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