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103-04-22
<內政部函>修正「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規範」之「複丈定期通知書」、「測量案件補正通知書」及「測量案件駁回通知書),自中華民103年7月1日生效。
103-04-22
<內政部函>檢送「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有關地政機關配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辦理註記及執行事宜補充規定解釋令一份。
103-04-07
<內政部函>「土地法第67條及79條之2規定之書狀費、工本費及閱覽費收費基準表」,業經內政部於103年3月17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3259號令廢止並檢送發布令一份。
103-04-07
<內政部函>內政部於103年3月17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3253號令訂定發布「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
103-04-07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函>為擴大跨所服務,新北市政府自今(103)年4月1日起,將開放跨所申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
103-04-07
<內政部函>103年3月11日召開「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有關實價登錄修正條文」會議紀錄。
103-04-07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函>檢送「桃園縣與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橫越海峽、地政好鄰居』便民服務實施計畫」一份,並自即日起實施。
103-04-07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函>103年度第一次地籍會報會議紀錄。
103-03-21
<內政部函>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所繼承之耕地,繼承人之ㄧ將其繼,受持分移轉予他繼承人者,已非屬原繼承之情形,應無該 條例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適用1案.
103-03-14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土地記規則」第24條之1、第132條、第155條之3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3年2月27日以台內地字第103009907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3年9月15日施行。